2016年12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統籌加快推進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統籌加快推進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 源局 )、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委 )、 規劃委 (局 )、 交通運輸廳(委 ),國 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 :
停車場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依托 ,充電基礎設施是停車場建設的必要內容。近年來,各地在推動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尤其是《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 (2015-2020年 》印發以來 ,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服 務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但從停車充電一體化角度看 ,在 規劃銜接、建設機制、運營服務、標準規范等方面仍然存在問題。為推進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協調發展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總體要求
(一 )指導思想。
以停車充電一體化為重點 ,加強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標準規范等領域的有效鏈接,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著力破解“停車難”與“充電難”問題,促進城市交通協調發展和電動汽車產業健康發展。
(二 )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加強統籌規劃,強化對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的政策指導,明確各類停車場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要求,推 進同步建設,實現一體運營。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引入社會資本,鼓勵停車管理企業與充電服務企業在資本、技術、服務等不同層面建立市場化合作機制 ,促進融合發展。
堅持創新發展。大力發展基于“互聯網+”的新產業新業態 ,支持打造停車充電一體化的互聯網平臺,鼓勵推廣先進、高效、智
能、集約的新技術應用。
堅持規范安全。完善配套技術標準體系,加強檢測認證與驗收管理工作 ,落實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等各方主體責任 ,嚴格安全監管。
(三 )工作目標。在具各條件的城市整合各類停車資源 ,鼓勵引導有實力的停車場管理企業及充電服務企業開展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建設運營。到2020年 ,居住區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出租車場站、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納入國家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配建的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明顯提升 ,有效滿足電動汽車充電基本需求。
二、推進規劃銜接一體化
(四 )加強規劃銜接。各地在制定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時要與當地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專項規劃緊密銜接 ,建立兩者之間的信息共享與同步更新機制 ,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同步納入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的儲各項目庫。
(五 )突出規劃重點。組織開展各類停車資源的摸底排查,根據電動汽車用戶需求實際分布,因地制宜編制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實施方案 ,兼顧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設。以居住區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出租車場站等為重點,加大充電基礎設施配建力度,并充分考慮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等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需求。有序建設城市快充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城際快充站。
三、鼓勵投資建設一體化
(六 )創新合作模式。各地發展改革部門和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交通部門等,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引導停車場產權(管理)單位以及充電服務企業,開展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建設。鼓勵通過化零為整方式 ,將分散的各類停車場資源集中委托停車場管理企業或有實力的充電服務企業 ,開展規模化經營。
(七 )加強新建項目管理。在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時,相關部門要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電申請審核、審查停車場施工圖、項目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 ,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落實情況的核實。對用電容量較大的需預留配電條件 ,確保規劃配建比例要求得到嚴格執行。
(八 )強化既有設施改造。對既有停車場 ,優先選擇貼近用戶實際需求、交通地理位置優越的場所進行改造 ,尤其是老舊居住區、公交停車場、具各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等既有停車場 ,因地制宜開展平面車位的立體式和機械式改造 ,同步配建充電基礎設施。
四、實現運營服務一體化
(九 )促進停車服務與充電服務的銜接與整合。鼓勵充電服務企業與停車管理企業合作 ,探索停車充電一體化服務模式與收費機制 ,充分利用停車管理和運行維護資源 ,開展停車充電一體化經營。明確充電專用車位有關管理辦法和建設運營成本補償機制 ,有效調動停車管理企業積極性。
(十 )創新“互聯網+停電+充電”的綜合服務模式。促進社會車輛停車信息平臺與充電服務平臺互聯互通 ,探索充電與咪表停車、智能停車誘導等系統的集成開發應用。鼓勵企業積極開發充電車位導航、狀態查詢、預約充電、第三方支付等增值服務,充分拓展消費空間。
五、加強技術標準一體化
(十 一 )健全技術標準體系。針對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建設的實際需要 ,有關部門在電氣設計、消防安全、運營管理、標識體系等方面,修訂完善相關技術標準體系。優先研究制定城市客運領域運營車輛充電服務設施相關建設、運維、消防、標識等標準和安全檢測、竣工驗收、運維服務等環節的管理規范。超前開展無線充電、大功率充電、應急移動充電、光儲充微網等新型充電技術標準研究。
(十 二 )加強標準執行監督。有關部門加強對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國家、行業標準的一致性檢測認證工作,加強標準執行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與行業標準的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應按要求限期整改 ,確保安全規范。
六、完善配套政策
(十 三 )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對于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各地及相關部門應予以優先支持 ,依法辦理土地供應和產權登記手續。在不違背相關法規、相關規劃和不影響市容及市政功能的情況下 ,支持在停車資源緊張的居民區和公共區域加快推進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建設。
(十 四 )拓展投融資渠道。充分整合現有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性資金,優先支持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鼓勵各地研究實施長期有效的財政扶持政策。積極引入社會資本,鼓勵各地有實力的充電服務企業參與一體化項目建設,提供線上線下綜合服務。
(十 五 )簡化項目審批。各地應簡化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審批流程,與停車場同步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十 六 )加強組織保障。各地城市人民政府作為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積極推進相關規劃、建設,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并及時通報實施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同時充分發揮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中國公交協會等行業協會作用,為一體化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責任編輯:王杰)
海南省發布《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申報2017-01-17 17:52
|
重慶充電補貼實施細則發布,需準備六大申報材料2017-01-10 14:42
|
1-5批新能源車目錄重審 中機發布目錄調整申報工作2017-01-09 14:51
|
國務院發布《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2017-01-05 14:16
|
四部委對2015版新能源車補貼政策作了補充規定,明確資金申報/分2017-01-03 14:41
|
關于發布《鉛蓄電池再生及生產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廢電池污染2016-12-28 15:47
|
第四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2016-12-06 17:59
|
工信部:第287新產品申請名單發布 含448款新能源車型2016-08-11 14:03
|
《裝備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發布2016-08-09 16:22
|
工信部發布286批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2016-08-09 10:04
|